【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公告】公告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階段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助金服務時數暨服務單位
一、 依中華民國 111 年 07 月 20 日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領有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四十八小時。(名單如附件)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減免之:
(一) 通過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得全數減免。
(二) 修習原住民族語言課程前一學期成績及格,一學分得減免十八
小時。
(三) 參加學校主辦之演講及研習活動,依參與時數減免,最高以二
十小時為限。
(四)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得減免十五
小時。
前項所稱生活服務學習,指協助學校校務行政工作或部落服務。
領有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四十八小時。(名單如附件)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減免之:
(一) 通過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得全數減免。
(二) 修習原住民族語言課程前一學期成績及格,一學分得減免十八
小時。
(三) 參加學校主辦之演講及研習活動,依參與時數減免,最高以二
十小時為限。
(四)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得減免十五
小時。
前項所稱生活服務學習,指協助學校校務行政工作或部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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